上京趕考──明清時代的科舉旅行

 

明帝國幅員廣袤,會試與廷試既在京師舉行,各地的舉人免不了一趟遠行。自宋代起,距離京師較遠的地區,官方會給予趕考的舉人「公券」,自啟程至還鄉,費用均由公家給付。

 

明清時代的舉人考進士,官方也會提供赴考旅費,記錄典章制度的《大明會典》簡約地寫道:「當考中鄉試,身分成為舉人,出示官方的憑據,官方應當給付路途的津貼,參加禮部主持的會試。」

 

明代官方並給予考生一種准許在驛站食宿及使用車馬的憑證,稱為「郵符」。但往返皆補助的政策在崇禎十三年(1640)有了改變,兵部尚書楊嗣昌(1588-1641)實行了一項新政,即會試沒中的考生回程沒有「郵符」,造成一些考生流離不能回鄉,甚有在異鄉自殺者。

 

當時在翰林院任官的楊士聰(1597-1648)感慨道:「祖宗延續下來的法度,難道就因為楊嗣昌而廢除?節省了一點錢,而失去了士子對朝廷的恩心,也失去了遠方的民心,這不是一個好政策。」

 

觀察楊士聰的一席話,可知官方的路費補貼對於考生是至關重要的,但不足的旅費又該怎麼補湊呢?宗族中往往有一部分產業是作為興學之用,稱為「義莊」(義田),因此有宗族支持的考生便可從中取得獎助學金及旅費。鄉里間的士紳也會與地方政府合作置產,提供利息給考生使用,士子參加鄉試前,地方官設宴款待的活動稱為「賓興」,因此這類的組織泛稱為「賓興莊」。

 

在各大城市中,同鄉人士為凝聚地緣意識而設立的場所稱為「會館」,其可作為招待同鄉聚會,或推廣商務之用。明代在永樂年間,就有官員在京師成立會館,但明代的會館大多是提供在京同鄉仕宦的俱樂場所,一般同鄉人士反而不能使用。

 

 

位於四川省自貢市的西秦會館。(圖片來源

 

至清代初期,才開始有專為提供原鄉考生住宿設立的會館,例如安徽歙縣會館於乾隆六年(1741)制定的規約寫道:「本會館創立的目的是專門為了舉人上京趕考之用,其他的貿易商人,自行尋找寓所,不得在會館居住,及在此停放貨物,以免失去會館設立的本意。」會館既為幫助考生而設,嗣後考生高中,自然也會有所回饋。

 

至此,已知考生的旅費籌措與京城投宿場所,那上京趕考的旅途過程又是怎麼樣呢?或許是因為前程未卜,考生的心情多了分忐忑,少了點玩興,記述上京旅途紀聞的作品並不多,最為詳實的是清代中期一位名叫林柏桐(1774-1844)的廣東文人,他在《公車見聞錄》中介紹了上京的路線,及其對應的交通工具,並告知應當攜帶的用具與各種注意事項,如此難得的旅行指南,廣泛的在考生間流傳,並被修訂刊行,成為上京趕考不可不讀的寶典。

 

林柏桐說凡是要北上者,建議尋找個性接近,且能夠信賴的人結伴同行,稱為「約幫」,如此既能互相照應,又可排遣寂寞。但人數太多反而容易意見分歧,所以他認為同行人數以二至四人為最佳。

 

林柏桐來自廣東,上京路線的選擇不少,常見的有五種,最快約需七十天,慢則需耗費九十天,有的路線要花費精力轉換舟車,有的路線景色單調,他分析了各路線的優缺點,提供考生選擇,並介紹途經各地的食物名產,讓考生在勞頓之餘,還可以品嘗佳餚,調養身心。

 

交通工具方面,雇船應當先注意船身是否完好、船艙空間是否清潔,然後在船票上寫明價錢,及船員人數,要求船家不得私運貨品,以免耽擱時間。為避免船家中途捲款,船費不宜一次付清,交付頭款後,其餘稱為「包封」,航行至某處後再分次繳納。江南有句諺語:「搖船三樣手,神仙、老虎、狗。」意思是說縴夫屈身拉船像條狗,撐篙的人使力高呼像隻老虎,揚帆的人則如同神仙般操控自如,有這樣的船員才是條好船!

 

至於雇車應當注意牲口是否健壯、車輪是否堅固,車票上寫明每日行走路線,付費方式亦如船隻,分次交付「包封」。到站前數十里,宜先派人前往旅店打點住宿事宜,稱為「打店」,以免到站已過晚,致使旅店難覓。到達旅店後,預先算好今日住宿費用,次日食用早點後便可以快速展開旅途。

 

轉換交通工具時,應清點行李數量,並注意封條是否完好,期間可能會遇到前來搭訕的仲介,應當婉拒他們的生意。途經關口、官員查訪,務必配合,據實以答。若船上的旗桿懸掛「奉旨會試」的旗子,查驗的吏員知曉旅行目的後,通常不會為難考生。當然,考生在出發前就得告知隨行同伴絕對不可以攜帶私鹽、違禁品與窩藏人犯。

 

除了交通資訊外,林柏桐還貼心的列出衣物、棉被、書籍、藥品等必需品清單,並提醒考生,攜帶的文具用品宜選擇輕便耐用的,食物應預先分裝,途中拿取較為簡便。綑綁行李多需繩索,最好出發前多帶幾條,因為北方繩索價格不菲。

 

林柏桐旅途的終點是北京的廣州會館,到達會館後,會館內有專員接待,協助考生前往禮部衙門處理報到事宜。以上所說的是清代中期的旅途狀況,《公車見聞錄》中有些是清代特有的現象,例如前文已說明會館的性質在清代轉變為專為考生而設,又如林柏桐說到站若早,就有時間剃頭,這是清代「薙髮令」的關係。林柏桐還提到旅途切勿攜帶鴉片,因為鴉片在清初已有吸食風氣,至雍正年間被定為違禁品。此外,書中其他部分與明代上京趕考的過程是相當接近的。

 

吳中四才子(俗稱江南四大才子)的唐寅(1470-1524,字子畏,又字伯虎)在考完鄉試後,巧遇一位名為徐經的富家子弟,兩人十分投緣,且都要上京參加會試,兩人遂結伴搭船同行。這便是林柏桐所說的「約幫」,而唐寅與徐經選擇走水路,可能不是偶然,因為兩人的故鄉都是江南,俗諺說「南船北馬」,比起顛簸的馬車,南方人更樂於搭船。

 

唐寅。(圖片來源

 

關於沿路的住宿場所,林柏桐以旅店為主,至於經費有限的考生可能是借宿於一般民家。景泰五年(1454)的狀元孫賢(1423-1477)回憶起他趕考時,曾投宿民家,主人擺出一桌佳餚熱情地款待,孫賢覺得可疑,詢問主人當天是否有其他宴會,主人答道:「我昨天夢到狀元來訪,所以準備酒席。今天您來到,相信這個夢不會錯了!」孫賢聽了心中竊喜,後來果真狀元及第。這故事可能都是後來附會的,但可由此推知趕考借宿於民家的情形是確實存在的。

 

通過以上的考察,大致可知明清時代士子趕考的交通狀況。正所謂知易行難,即便熟讀了旅遊指南、路程圖引,若沒有實際走一遭,恐怕不能體會上京的艱辛。南方人不適應北方的氣候,但為了趕赴二月的會試,又非得在寒冬中趕路,還沒到京師,壯志已磨去一截。沿途中更有許多意外是書中沒記載的,諸如盜賊打劫、流民阻撓,以及各種勒索與詐騙,輕則錯過會試,慘則性命不保,只是礙於篇幅,不能盡言。

 

(本文轉載自故事:寫給所有人的歷史,作者陳一中)